全年計劃籌集240萬套!保障性租賃住房加速補短板
2022-01-25閱讀:1707發(fā)布:世界人居來源:中國房地產網
作為保障房體系的重要一環(huán),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初步形成,各地配套政策和籌集計劃加速跟進。2022年將迎來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的集中爆發(fā)期。
中房智庫 蘇志勇
2021年底,國家語言資源監(jiān)測與研究中心“漢語盤點2021”年度字詞揭曉,其中“保障性租賃住房”與“七一勛章”“雙碳”“雙減”等入選年度十大新詞語。
2021年6月,國務院發(fā)布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》,正式確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在保障房體系中的獨立地位。由此,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祖房、共有產權房構成了我國新的住房保障體系三大支柱,其中保障性租賃住房成為“十四五”發(fā)展重點。
1月20日,全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會議透露,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.2萬套,超額完成93.6萬套的籌集計劃。2022年將堅持租購并舉,多主體供給、多渠道保障,優(yōu)化住房供應結構。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,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,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(間)。
按照此前住建部相關負責人的表述,40個重點城市“十四五”期間計劃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,2022年一年的任務量就占到了整個“十四五”的37%,比2021年實際完成高出了1.5倍以上,由此可見,保障性租賃住房將迎來一輪爆發(fā)式增長。
2021: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元年
長期以來,租賃住房始終是我國住房供應體系中的短板,而保障性租賃住房則更是短板中的短板。此前在保障房體系中廉租房和公租房扮演了主要角色,但僅針對本地低收入群體,覆蓋面窄,很難滿足市場對租賃住房的需求。2019年,住建部、財政部在16個試點城市開展住房租賃市場發(fā)展試點,開始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探路。
2020年底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住建工作會議要求大力發(fā)展租賃住房,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。加強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,加快補齊租賃住房短板,解決好新市民、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。
2021年4月30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進一步明確了“保障性租賃住房”的概念,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、不是用來炒的定位,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房供給;同年6月,國務院辦公廳發(fā)布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》,不再一刀切支持住房租賃,而是定向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,有針對性地解決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;11月,住建部等五部委印發(fā)《關于做好2021年度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監(jiān)測評價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2021年度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重點圍繞確定發(fā)展目標、落實支持政策、建立工作機制、嚴格監(jiān)督管理、取得工作成效等五個方面開展監(jiān)測評價。至此,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頂層設計初步完成。
2021年下半年,中央開始督促地方制訂“十四五”保障性租賃住房計劃,推動地方加快落實。2021年10月以來,各省市陸續(xù)出臺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意見和工作計劃。截至目前,已有近30個省份披露“十四五”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,超過60個城市被納入,主要為人口凈流入較多的一線和二線城市。
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方面,各試點城市通過采取新建、改建、改造、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,切實增加供給。據住建部數據,2021年,全國40個試點城市計劃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3.6萬套,實際完成94.2萬套,超額完成計劃任務。
2022:保障性租賃住房迎來爆發(fā)式增長
歲末年初,國家發(fā)改委、住建部等21個部委聯(lián)合印發(fā)了 《“十四五”公共服務規(guī)劃》,其中保障性租賃住房再次被重點強調:“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,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,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,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。”
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潘偉在國新辦新聞發(fā)布會上表示,住建部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: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。二是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,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,切實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,細化落實支持政策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、加快項目落地實施、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;省級政府負總責,加強組織領導和監(jiān)測評價。三是進一步完善政策制度,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。
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基本形成,各地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套政策和建設計劃也在加速跟進。新年伊始,相繼有江蘇、安徽、湖南等省以及上海、福州、南京、合肥、長沙等城市公布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和保障性租賃住房計劃。1月18日,上海市一天出臺兩項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套政策——《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(試行)》,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認定、申請門檻、配租規(guī)則、租賃價格、支付手段等細節(jié)。
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,“十四五”期間40個重點城市試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 萬套(間),預計可幫助1300 萬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,其中2022年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(間),相比去年的實際完成量94.2萬套(間),任務量翻了1.5倍以上。
中信證券估計,“十四五”期間全國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將在 800 萬~900 萬套之間,對應的新增建筑面積或在 4 億~4.5 億平方米,對應的開發(fā)投資將在 1.7 萬億~1.9 萬億元,預計 2022 年投資將超過 4000億元,拉動房地產投資3個百分點。
錢和地從哪里來?
如此巨額的資金投入,錢從哪里來?按照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配套支持政策,資金來源大致分為四條渠道。
一是財政資金。通過中央補助資金、地方財政資金、以及土地出讓凈收益等渠道籌集。2021年,中央預算內投資新設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,并印發(fā)管理辦法,支持人口凈流入大城市中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。
二是銀行信貸?!蛾P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》等文件明確,支持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;按照依法合規(guī)、風險可控、商業(yè)可持續(xù)原則,向改建、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(yè)提供貸款。2021年建行、國開行針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授信額度接近1000億元。三是債券融資。支持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發(fā)行金融債券,募集資金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。支持企業(yè)發(fā)行企業(yè)債券、公司債券、非金融企業(yè)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,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。
四是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投資基金。2021年7月,國家發(fā)改委發(fā)文,部署基礎設施領
域 REITs 試點擴容工作,把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納入其中。目前已有多個省市政府出臺政策鼓勵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申報REITs試點。
在保障性租賃租房的土地來源上,主要有四大渠道:一是利用集體土地建設;二是企事業(yè)單位自有限制土地;三是產業(yè)園區(qū)配套建設用地;四是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進行改造,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,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,不需補繳土地價款。
房企轉型的可選路徑
在房地產高速發(fā)展向高質量發(fā)展的大背景下,高杠桿、高杠桿、高周轉模式不可持續(xù)。特別是經歷了2021年的房地產“寒冬”,房企資金鏈倍受擠壓,如何實現輕資產轉型是很多房企面臨的現實問題。成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開發(fā)成本低、風險小的特點,雖然利潤不高但相對有保障,不失為房企轉型的一條路徑。
一是直接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。國家和地方政府層面在財政、金融、稅收、土地等方面給予了保障性租賃住房一系列鼓勵和優(yōu)惠政策,企業(yè)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,可以充分享受這種優(yōu)惠,利用多種融資手段實現資產運營,緩解資金壓力。
二是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盤活存量用地和存量房產??梢酝ㄟ^“改租”“納管”形式將存量項目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對接。此前一些房企開發(fā)了大量商住項目,在商改住限令之下,這些項目難以出售,不僅占用企業(yè)資金,而且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。而這類項目在戶型上多是以小戶型為主,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對戶型的要求。一些過剩的商業(yè)項目也可以通過改造,實現存量資產盤活,迅速形成市場供應,解決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難題。
三是通過參與運營實現輕資產轉型。隨著房地產增量市場的萎縮,房地產也將由傳統(tǒng)的開發(fā)方式轉向經營模式。保障性租賃住房規(guī)模的擴大,為這種模式轉型提供了一條路徑。企業(yè)可以與地方平臺公司對接,承接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和服務業(yè)務,通過包租、托管等方式輸出輕資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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