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君:從井田制、農爵制到人民公社的歷史變遷
2025-08-22閱讀:2009發(fā)布:孫君來源:秘書處
從井田制、農爵制到人民公社的歷史變遷
(文/孫君)
在中華文明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,農民始終是社會的基石。從商周時期的井田制到戰(zhàn)國的農爵制,再到現代社會“人民萬歲”的莊嚴宣告,農民的歷史地位隨著時代浪潮不斷演變,折射出中國社會制度的更迭與文明的進步。在這一漫長的變遷過程中,管仲、商鞅與毛澤東的思想如同關鍵“引擎”,發(fā)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商周時期的井田制,是中國歷史上最早有明確記載的農業(yè)生產制度。據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描述,當時的土地被劃分成九塊,形如“井”字,中間一塊為公田,四周八塊為私田。農民們先共同耕種公田,收獲全部上繳貴族,之后才能耕種私田,獲取自家口糧。這種制度看似公平,實則將農民牢牢“綁定”在土地上,成為貴族階層的附庸。
在井田制下,農民沒有獨立的社會地位,被稱為“庶人”或“野人”,與貴族之間存在嚴格的等級界限。他們的勞動成果優(yōu)先滿足貴族需求,自身卻常常掙扎在溫飽邊緣。當時的社會觀念認為,“勞心者治人,勞力者治于人”,農民的價值僅在于提供物質財富,談不上參與社會治理。這種狀況持續(xù)了上千年,直到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,隨著管仲等思想家的出現,才開始出現變革的“破局點”。
管仲作為齊國的名相,他的思想對農民地位的影響意義深遠。他重視農業(yè)生產,深知“倉廩實則知禮節(jié),衣食足則知榮辱”,將糧食視為社會管理的“基本盤”。為保證農業(yè)發(fā)展,他建議把齊國人民按職業(yè)分為士、農、工、商四類,讓農民居住在遠離都市的鄙野專心務農,潛心鉆研農業(yè)技藝。他還運用獎賞手段,提高農糧產量,鼓勵農民儲糧;同時通過巧妙的經濟手段,保護農民不受商賈盤剝,刺激農民開荒種田的積極性,使國家的農業(yè)生產得以“提質增效”。管仲的這些思想和舉措,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狀況,雖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社會地位,但為后來的制度變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鑒。
隨著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,生產力大幅提升,井田制逐漸瓦解。戰(zhàn)國時期,各國紛紛變法圖強,其中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為徹底,首創(chuàng)了“農爵制”,為農民地位的提升帶來了“轉折點”。商鞅認為,國家實力的根本在富國強兵,而富國的關鍵在于搞好農業(yè)。他規(guī)定農民不僅可以通過耕種獲得土地,還能憑借糧食產量獲得爵位?!案椫滤诓嗾?,復其身;事末利及怠而貧者,舉以為收孥”,這一政策打破了貴族對爵位的壟斷,讓農民看到了改變命運的“上升通道”。
農爵制的核心是將農業(yè)生產與社會等級“掛鉤”,農民只要勤勞耕作、多繳糧食,就能獲得“公士”“上造”等低級爵位。雖然這些爵位無法與貴族的高爵相比,但意味著農民首次有機會突破世襲的等級限制,獲得社會認可。有了爵位的農民可以免除徭役、減少賦稅,甚至能擔任基層官吏,參與地方事務管理,實現了從“純勞力”到“參與者”的身份轉變。
商鞅的思想中,還強調國內政治與國家間政治的一體化,以外部壓力推動秦國的國內政治改革。他以農戰(zhàn)第一作為秦國發(fā)展的“核心戰(zhàn)略”,緊緊抓住農業(yè)不放松,凡有利于發(fā)展農業(yè)的,就積極推行。在商鞅變法的推動下,秦國國力大增,最終統(tǒng)一六國。農爵制顛覆了“庶人永遠是庶人”的固有觀念,確立了“有功者顯榮”的新價值導向,農民的勞動不再僅僅是生存手段,更成為提升社會地位的階梯,這在兩千多年前的封建社會,無疑是一次歷史性的進步。
秦朝之后,農爵制逐漸被廢除,但重視農業(yè)的傳統(tǒng)保留下來。歷代王朝都推行“重農抑商”政策,農民被視為“本業(yè)”從業(yè)者,地位高于商人,但仍未擺脫依附性的身份困境。在“士農工商”的四民等級中,農民位列第二,看似地位不低,實則依然處于社會“底層生態(tài)”。
這一時期的農民雖然擁有了私有土地(或租佃權),但面臨著沉重的賦稅徭役和土地兼并的“生存壓力”。遇到災年,農民往往流離失所,甚至賣兒鬻女。在封建地主階級的壓迫下,農民的勞動成果大量被剝削,生活始終處于不穩(wěn)定狀態(tài)。他們被稱為“編戶齊民”,在戶籍制度的束縛下,很難自由遷徙,世代被固定在土地上,如同“被圈定的生產者”。
盡管農民在社會觀念中被賦予“立國之本”的重要性,但在實際社會治理中卻缺乏話語權。歷代農民起義雖然能暫時撼動封建統(tǒng)治,提出“均田免賦”等訴求,卻始終無法突破封建制度的框架。起義成功后,新王朝依然延續(xù)舊有的剝削模式,農民的地位陷入“起義—短暫改善—再度惡化”的循環(huán),始終未能獲得真正的解放。
近代以來,中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,農民遭受的壓迫更加深重。直到中國共產黨成立后,農民的歷史地位才迎來根本性變革。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,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,創(chuàng)立了毛澤東思想,其中包含了對農民問題的深刻思考與重視,為農民解放提供了“思想導航”。
毛澤東同志認識到農民是革命的主力軍,提出“耕者有其田”的口號,領導農民開展土地革命,推翻了封建地主階級的統(tǒng)治。1949年新中國成立,徹底廢除了封建土地制度,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。毛澤東思想強調人民群眾的歷史主體地位,農民作為人民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政治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,完成了5000年農耕文明的最后定義。
在社會主義制度下,農民的社會地位發(fā)生了質的飛躍。1950年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,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。”億萬農民分到了土地,第一次實現了“耕者有其田”的千年夢想。隨后的農業(yè)合作化運動和人民公社化運動,雖然經歷了曲折探索,但農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政治地位始終得到保障,成為社會發(fā)展的“核心參與者”。
改革開放后,家庭聯(lián)產承包責任制極大激發(fā)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,鄉(xiāng)鎮(zhèn)企業(yè)異軍突起,大量農民進城務工,職業(yè)選擇更加多元,從“單一務農”走向“多元發(fā)展”。隨著城鄉(xiāng)一體化發(fā)展,國家取消了農業(yè)稅,建立了農村醫(yī)療保險和養(yǎng)老保險制度,農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。更重要的是,“人民當家作主”的理念深入人心,農民作為人民的重要組成部分,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,能夠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參與國家治理,真正實現了“身份逆襲”。
從“庶人”到“國家主人”,從“勞力者治于人”到“人民當家作主”,農民的歷史地位變遷印證了中國社會的進步。管仲、商鞅與毛澤東,他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,以各自獨特的思想和理念,深刻影響了農民的命運,推動了社會的發(fā)展。“人民萬歲”的莊嚴宣告,不僅是對農民貢獻的肯定,更確立了勞動者在國家中的主體地位。今天的農民,早已不是傳統(tǒng)意義上的“耕夫”,他們是現代農業(yè)的經營者、鄉(xiāng)村振興的建設者,更是國家發(fā)展的參與者和受益者。
回望歷史,農民地位的每一次提升,都伴隨著社會制度的革新;展望未來,隨著鄉(xiāng)村振興戰(zhàn)略的推進,農民的生活將更加幸福,在國家發(fā)展中的作用也將更加凸顯。這千年的變遷告訴我們:只有尊重勞動者、依靠勞動者,國家才能繁榮昌盛,文明才能薪火相傳。
(2025年8月12日 北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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